【工讀生聘用專區】
【聘請工讀生程序】
檢附下列文件於4月23日(星期二)前繳交至高教深耕辦公室
請務必確認兼任助理、承辦人、計畫主持人、單位主管皆核章完畢,
高教深耕辦公室將負責後續人事室、總務處、會計室、研發處及副校長、校長核章及動支簽呈流程
- (1)教育部計畫助理人員申請表—1份
- (2)計畫助理證件黏貼表—1份
- (3)教育部計畫助理及臨時工聘任切結書—2份
- (4)獎助生與勞僱型兼任助理型態同意書—3份
- (5)兼任助理勞動契約—2份
- (6)兼任助理勞保、勞退、健保申請書—3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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